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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庸版本学的意义

文/林保淳

   金庸小说的版本,连同刊本、旧本、修订本及各地授权发行、外国译本,林林总总加起来,至少有数十种之多,仅仅从金庸小说版本的数量,我们就可明白,金庸是近代以来最受欢迎的中国作家,论者谓“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金庸小说”,绝非谬赞之语!

  金庸小说版本的差异,有属於“同时性”受地域影响的部分,如台湾的“盗版”系统,肇因於政治因素,在1979年以前,金庸因《明报》(或曰因《射雕英雄传》书名暗用了毛泽东〈沁园春〉“弯弓射大雕”之语)被归为“附匪文人”之列,以致遭到台湾当局全面禁止。因此,台湾早期出版金庸小说,只能以暗度陈仓的方式盗版,或或变易作者(其中司马翎是被借用最多的),或改其书名(如《萍踪侠影录》等),或据原书改编(如欧阳生《至尊刀》),或更动主角姓名(如《神武门》及《小白龙》)。金庸小说的盗版现象,可以窥见台湾在“白色恐怖”时期中,出版商(或文化工作者)如何突破防禁的苦心孤诣(当然,不能讳言,“商机”也是一大诱因),不失为研究台湾文化发展的重要史料。

  不过,大多属的金庸小说版本,是属於“历时性”的差异的。金庸的修订工作,始於1973年,诚如叶洪生所言,“金庸是用一九七三年的见识眼光来修改十六年前的『旧作』”,“迥异於一般修饰、整理,殆可视为脱胎换骨,重新改造”,因此,如果取金庸的新、旧本予以核对,自当可以深入了解金庸从开始创作以来的心路历程,有助於读者更进一层而了解金庸的作品。从最简单的地方说起,历来论者对金庸《天龙八部》书名的意涵,饶具兴趣,却往往无法直探其微,无论是将八部天龙一一附会於书中人物,或是取其寓意,视为一种象徵,总觉主观意识过浓,不惬人心。然而,“刊本”却可提供一些切入的线索。在“刊本”中,此书原分“八部”,作者自云“这部小说将包括八个故事,每个故事为一部。但八个故事互相有连系,组成一个大故事”,而第一部是“摩呼罗迦(梵文Maharaga)之部”这是“八部天龙”中的“乐神,其形蛇首人身”,“无足、腹行之神,因毁戒、邪谄、多嗔、少布施、贪嗜酒肉、怠慢持戒,遂堕为鬼神;其体内多嗔虫啃食其身,痛苦异常”。熟悉此书的读者,当然知道这一故事以段誉为主角,主要在叙述云南大理国纠结复杂的恩怨情仇、冤孽果报。细窥金庸原意,各部之名,应在呈显故事的“内容”,而非“人物”。不过,金庸写到一半,似乎就改变了主意,故自第二部起,就不再标示“某部”,而“八个故事”的构想,也告中道而废了。至於金庸於修订本序言中所说的“只是借用这个佛经名词,以象徵一些现世人物,就像《水浒》中有母夜叉孙二娘、摩云金翅欧鹏”,显然只能代表“修订时”的构想了。

  此处之所以强调“修订时”,主要是欲表明,金庸在修订时,整个思想、观念,均与原创时期有极大的差异,而此一差异,透过新、旧版的比对,是相当清晰的。以“铁胆庄事件”为例,旧版的情节安排周仲英“亲手”杀子,并相当戏剧性地演出“交代遗愿”、“叩谢生养”的场面,震撼力十足;周仲英为朋友义气,不惜泯灭父子亲情,很明显是继承旧有的侠客形象而来的,我们在《史记.游侠列传》郭解不为外甥报仇、《太平广记.豪侠》贾人妻狠心戕杀亲子及历来流传甚广的“赵氏孤儿”故事,也依稀可见到类似的影子。侠客的生命重心在“广交游”,透过义气朋友的网络,建构自我声名,而支撑起这个架构的,就是所谓的“江湖道义”;周英杰“出卖”文泰来,是“见利忘义”,因此“周英杰受贿卖友之事,铁胆庄的人全都认为奇耻大辱”,如果不是因为周英杰仅仅只是个“十岁小儿”,周仲英如此讲究“江湖道义”,恐怕真的是“大仁大义”了。然而,朋友之道果真远较父子之情为重要吗?假如周英杰是成年人,周仲英应不应该“大义灭亲”?此处,实际上牵涉到侠客“义气”施用於社会现实面的难题及缺憾。而且,周英杰年方十岁,江湖对他而言,根本是虚幻的世界,周仲英强将“江湖道义”加诸小孩身上,不惜以牺牲其生命为祭献;而“红花会”得理不饶人,大兴问罪之师,实在令人怀疑,所谓的侠客,果真就是如此不近情理吗?在真相大白之后,章驼子这个直性人,居然仅仅用“一揖”,就掩盖了此一人伦悲剧,暗示了此一不近情理的行为之“理直气壮”。很明显地,金庸此时对侠客的观念,还是相当传统而模糊。修订后,金庸将“受贿”改成“相激”,“亲手”改为“误杀”,“一揖”改成“嗑头”,正是思考到此“为义气杀子”的不合理,而作的改弦更张,也代表了金庸自身侠义观念的改变不过,金庸事实上还是回避了“义气施用”的问题,这是相当可惜的。

  此外,金庸在修订本中所凸显的“历史癖”,也是值得探讨的心路历程之一。文学作品,如金庸一般以大量的史料、注脚、夹注、说明充斥其间的,金庸小说算是绝无仅有。读者不妨激赏,不妨赞叹,但是却不能将此视为其作品的一部分,从而误认为这是一种高超的表现方式。诚如陈墨批评《碧血剑》,“作者过多地关注历史和历史人物,固然使我们谈『史』时眉飞色舞,但小说本身却不免要大受影响”,是相当一针见血的。不过,在浓厚的“历史癖”中,金庸似乎并未察觉出自身的问题。金庸的“历史癖”使他在小说中往往忽略了真实与虚构的分际,以《鹿鼎记》中的建宁公主为例,金庸以按语谓“建宁公主其实是清太宗之女,顺治之妹。建宁长公主的封号也要到康熙十六年才封。顺治的女儿和硕公主是康熙的姊姊,下嫁鳌拜之侄。但稗官小说不求实事与正史相合,学者通人不必深究”,金庸的“历史癖”於此显露无遗,但也往往自相矛盾,混淆了小说与历史的界限。以建宁公主而言,事实上最适当的定位就是“纯属虚构”,盖因书中的建宁公主,未婚前即已不守妇道,且又分明有性虐待的癖好,自当与历史上实有的建宁公主区别开来(小说中当然不妨有另一个虚构且名为建宁公主的角色),但金庸为了满足其历史癖,反而刻意强调其虚构的“建宁公主”的历史性,牛头驴嘴,不免自乱阵脚。如硬要与史上的“建宁公主”相符,则此一满清公主之能否下嫁韦小宝,不仅令人滋疑,且与史实不符,何况更牵涉到“私德”问题,原无必要作此澄清,迳视之为一虚构的建宁公主即可。  金庸写武侠,同时也以武侠成名,但金庸实际上对其赖以成名的武侠小说(指类型而言),并没有多大的好感(这是大多数武侠作家的共同观点,据笔者所知,除了古龙和温瑞安外,没有一个作家认为武侠小说可以当做一个文人的终身志业),甚至,武侠小说连历史小说也比不上,如果说通俗小说是“次级文类”的话,则金庸心目中的武侠小说,极可能是“次次级文类”。因此,金庸颇沾沾於《鹿鼎记》“毋宁说是历史小说”之语;同时,在许多场合,宁可以“小说家”为名,而讳言“武侠小说家”。说《鹿鼎记》是“历史小说”,不仅混淆了历史小说与武侠小说的界限,甚至,也代表了金庸对武侠小说爱恨交加、迷离纠结的观念。

  有关金庸小说的评价,自倪匡以“古今中外,空前绝后”盛加称誉以来,论者几乎众口一词,颇有“无所不用其极”的意味;然而,也因此而造成了影响极大的“排挤效应”,金庸武侠,在某种意义上就代表了全部的武侠小说,彷佛除了金庸,其他为数达三千种以上的作品,均无一可观。这不仅仅使得许多优秀的作品、作家,深罹蒙尘、遗珠之憾,实际上也模糊了武侠小说发展史的客观现象。由於金庸小说创始的年代,正值武侠小说重新出发的时期,金庸挟盛名之力,往往也被误认为是所有“新派武侠”的鼻祖,自金庸以下,所有的武侠小说都是在金庸影响下创作的;而且,所有的作家,无论再如何能够创新,也都在金庸的笼罩之下。换句话说,金庸一个人就可以抵敌所有的武侠,金庸成了武侠的“唯一”唯一值得读,也唯一值得研究的武侠。

  关於武侠小说发展史的实际面相,笔者在《民国以来“武侠研究”评议》及《解构金庸》二文中,均有所论列,主要是强调:港、台的武侠创作,基本上是同步进行、双峰并峙的;同时,金庸的作品固然优秀,但无法奄有众家之长,金庸无法涵盖所有的武侠作品。从金庸小说新、旧本的比对中,我们可以发现:金庸小说的早期面貌,与修订后有相当大的差距,修订本已将旧本中许多明显的罅漏弥补完成(如韦小宝的武功)虽未必即无懈可击(金庸打算三度修订,正是为此)。因此,如果我们欲研究金庸在武侠小说上的独特成就,修订本当然是“盖棺论定”所依;但是,如果欲将金庸置於武侠小说历史的发展中窥其成就或影响,则“旧本”才是最确实可靠的,因为,金庸於此曾花了十年的精力,而其他作家,则一仍旧貌,没有提供最佳面目的机会。

  最后,从金庸版本的研究中,我们可以窥出金庸对通俗作品(尽管金庸意不在此,但对象却正在此)的严肃要求,这是极具意义的。武侠小说此一文类,向来有“不登大雅”之讥,读者固然以休闲消遣视之,以情趣为主,随阅随弃,就是作者,亦多半为稻粱而谋,随写随忘,极罕得有人以严肃的态度面对。金庸肯以十年精力,潜心修订,且不厌其琐碎,博纳雅言,一改再改,可以说是有史以来第一个严肃认真的通俗作家,这是具有深刻意义的,我们虽不敢就此论断武侠小说从此就步入文学殿堂,足以与典雅文学作品等量齐观,但却不能不承认,金庸以如此严谨的态度面对自己的作品,无疑将一新论者耳目,且有助於其他通俗作者对自我的肯定与要求。以此更进一步,相信通俗文学与典雅文学双峰并峙的日子,将为期不远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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