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董千里
重阅金庸的《书剑恩仇录》《雪山飞狐》及《飞狐外传》。这是修正本,大体而言,修正后自然较佳,此亦为衡量一切事物的定律。但仍然要看“修正的意图”如何,有时立意稍偏,也可能因修正而修反。就上述三书而言,后两书修正得正,《书剑》恐怕是修反了。
《书剑恩仇录》最初在报上连载时,我从头到尾均未错过,深佩作者之才,由此结识,亦由此成为金庸小说的“拥趸”。但后来比较之下,以为此书并非金庸的杰作,其原因说来话长,主要则是不喜陈家洛这个主角的气派,觉得不但不如文泰来,而且不如金笛秀才余鱼同。甚至霍青桐和香香公主这两个女主角也嫌弱,,反而骆冰、周绮和李沅芷更为生动可爱。
重阅修正本,这一感觉依然不变,这是我所认为“修而不正”之处。当然这是个人的想法,别人不见得与我有同感,作者更没有必要认同我的修正观点。
作者于书后自跋有云,在文字上改得极多,几乎每一句都改了。个人从不作对证古本之类的工作,仅凭阅后所获的印象,以为这方面是“修反”了。作者大抵是要把文字改得老妪都解,要多浅白有多浅白。这个原则本来无可厚非,然而“古本”的文字原就相当通俗,记忆中虽然夹文夹白,却比“今本”有力。所以这一改并不见得能够扩大接受的程度,却降低了欣赏的水准,事后看来是手段的错误,然而也可说是作者一念之差。
所谓老妪都解,这是抽象的说法,并没有适当的标准可资依循。某些老妪解了,某些仍然未解,总之不可能“都解”,因而亦不必漫无限制的去迁就未解者。大抵只要并不故意把文字弄得深奥怪僻,这个作者就已对得起读者,对于少数“老妪”,与其曲意迁就养其惰,不如适量提携助其进步。
情节方面,周仲英杀子已改为误杀,情理上毫无疑问较顺,但震撼力亦由此减弱,那是没有办法的事,比较下来还是现在这样的好。但因为毕竟是修改,误杀过程不免略嫌草率,如属原始创作必可安排得水到渠成,由此可见修正之不易。又康熙口中已不称乾隆为宝亲王,漏洞本小,补了总是可喜。
追阅报上的连载小说是一种感受,一口气读单行本时又是一种感受。大抵于阅读连载时容易为若干悬疑所眩惑,忽略了情节和人物性格这两条主线。到了阅读单行本的时候,尤其可能已经是再读三读,大小悬疑均已不复重要,那两条主线的分量便大为突出。
《书剑恩仇录》的情节由两条主线构成,一条是民族意识线,一条是爱情线,这两条线又互相纠缠冲突,直至最后的高潮。民族意识方面牵涉太广,不便谈也不想谈,此处姑且略谈爱情线。
也许因为作者蓄意把香香公主塑造成,最天真最单纯的少女,因此写到她表达爱情的方式也只有走最单纯的路子,,人家冒险为她采一朵花,就全心全意把这个人爱上。这样的事情当然是有的,然而这样的爱情不免虚无缥缈,教人信也难不信也难。陈家洛的爱上香香公主,似乎除了她的美色之外也很难找到别的因素。所以如果吹毛求疵,可以说他们的爱情缺乏基础,惟一的基础是两厢情愿。
倒是霍青桐与陈家洛之爱,至少女方的爱情基础相当结实,感他救了自己一命,又相助本族夺回神圣的经书,故虽一下子就赠剑留话,却比她妹子自然。不过陈家洛对霍青桐之爱同样没有基础,看来这位相国公子似乎只是喜欢维吾尔姑娘的异国风情而已!
回部献玉瓶求和是后半部情节发展的一大关键,然而这个安排颇堪商榷,作者似难辞“揾戏来做”之嫌。依照常情,玉瓶上既有香香公主肖像,献瓶即等于献人,除非根本没有这么一个人或已死去方不在此例。
送子女玉帛求和,那是部落时代传下来的战争法规,任何地区及种族均无例外,木卓伦长应无不知之理,乾隆亦无辜负美意之理。所以如根据这个传统法则,乾隆纳香香公主乃名正言顺之事,与一般的恶霸强抢妇女完全不同。
作者利用这一对玉瓶为香香公主造成先声夺人之势,又作为日后兄弟夺美的张本,是很高明的手法。然而这使木卓伦和霍青桐成了糊涂人,如果写玉瓶乃被人盗出而非求和的贡物,则效果仍能保留而悲剧意味益浓。
《书剑恩仇录》以宝月楼一战结束全书,在这一战中,双方主客之势屡易,用笔已尽波谲云诡之能事。但仔细推究下来,红花会方面初占得上风太容易,因此后来的退走也就似乎有些轻率。当然这些受了历史的约束,如果杀了乾隆或迫使乾隆下诏驱满复汉,就无法向历史交代。但红花会这一退,而且退入回疆从此不再来,难免使人感觉雷声大、雨点小,如此公仇私恨,又岂是杀几个爪牙所能了结?
宝月楼一战反复拉锯的过程中,由于白振已死(张召重早死),作者无法为乾隆临时再创造几个高手,故必须另行设法把这个瓮中之鳖送到楼外去接受人海战术的保护,然后方能收拾残局。
作者所用的方法是让徐天宏和周绮的新生婴儿成为对方的人质。红花会侠义为怀,自不肯伤害无辜婴儿,何况这孩子要继承周仲英的香火,其重要性又增一倍。所以若论人质的分量,这个初生婴儿,乃是书中第一人选,而且妙在这个人质极度脆弱,使群雄不敢冒险动武,投鼠忌器,只为此器珍贵而易碎。
但是俏李逵的儿子当然没有理由进宫,更没有理由上了宝月楼。作者明知如此,却为增强及解决这一高潮,把心一横就让方有德抱了他进宫、上楼,到适当的时间出来救乾隆一命。所以书中交代,让方有德立功、掳人、进京、入觐,这些补笔用心良苦,但也只能解释方有德为何夜入宫禁,没有办法解释何以抱着孩子来见皇帝。作者自己心中雪亮,所以他索性含糊其词,只说:“方有德躲在帐后不敢露面面,这时见事势紧急,他虽不会武艺,但阴鸷果决,立即抱了婴儿出来。”一笔带出;用的是紧急掩眼法。
世有冬烘,专喜反对小说与戏剧中不符舍历史事实的地方,如香妃之有无其人,董小宛曾否入宫,乾隆是否汉裔等等,他们以为这些都必须依照考证的结果编为小说与戏剧,然后方不致“教坏人”云云。持此说者显然不知有所谓“艺术真实”,或虽知而拒绝接受,那也没有法子。譬如《书剑恩仇录》自然不可逞一时之快杀了乾隆,或发扬民族意识让乾隆杀尽满人,只有这些历史大纲大目不可违。
最新评论
易筋神功
太垃圾了吧。龙象般诺功呢?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呢?
作者似乎还忽略了一点。书中有说,修炼八荒六合/长春功需要深厚内力为基础。而逍遥派其他的深厚内力的武功恐怕就是北冥神功了。所以童姥至少是5岁入门,学习北冥神功,6岁已有大成便开始学习炼八荒六合/长春功。 另外,书中说逍遥子是70余年功力。取70-79之间,计算中间值75年功力,按书中所述93岁时传功给虚竹,所以无崖子入门是18岁,童姥那时已经21岁,所以童姥比无崖子多修行了16年左右。 关于七宝指环在无崖子那边。合理的估计是因为童姥对爱人不便出手所致。96岁依然痴情,可见一斑。
我觉得独孤九剑是杨过创立的,但是谦虚, 所以雕刻在墙上 用独孤求败的名字, 如果叫杨过九剑太自大了, 剑是属于独孤求败的,剑法是鵰兄教的,而且杨过谦虚
我来支持一下。
现在的金庸茶馆还有活动吗?
其实不止,金庸写神雕,金轮法王的龙象功是很厉害的武功,之后梁书冰河洗剑录的大BOSS宝象法师就会龙象功,结果被金世遗秒了,然后宝象在连城诀里就成了丑角淫僧
写得真好,堪称杨过和金庸的知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