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娟娟
欢乐趣,离别苦,就中更有痴儿女
大侠爱上官家小姐的模式,《连城诀》中还有另一个版本,就是大侠丁典和官家小姐凌霜华的故事。
《连城诀》是金庸最悲惨的一部小说,没有之一。整部书狰狞阴森,充斥着各种人性恶,父害女,师坑徒,徒弑师,兄欺弟,弟杀兄;熟人相残,生人互害,是世上丑恶的集大成者,黑暗又压抑。丁典和凌霜华的爱情,是这部小说唯一能照亮人心的阳光。
丁典独步武林,天下无匹,偶然的机缘,他取得宝藏的秘密,并在菊花会上邂逅了清秀绝俗、雅致清丽的凌霜华。二人一见倾心,两情相悦。这样的经历,足以让丁典笑傲人生,却不料,这恰恰是他苦难人生的开始。
凌霜华的父亲是荆州知府凌退思,这个人非常有才,进士出身,做过翰林,还当过两湖龙沙帮帮主。从名字看,这应该是一个淡泊名利的人。中国传统文化向来推崇功成身退,为官一任,造福一方,然后退隐山林,反思自己,反思人生,多好。但恰恰相反,混过黑道混白道的凌退思有才无德,贪欲膨胀,为人残忍无情。他为了得到宝藏,不惜狠毒地牺牲女儿的爱情,残害女儿的生命。因为丁典武功盖世,硬碰硬拿不下他,凌退思先是假意把凌霜华许配给他,然后暗中给他下毒,用金波旬花的毒气把丁典毒晕,从而把他擒获,挑断他的脚筋,用铁链穿着他的琵琶骨,折磨他,让他说出宝藏的秘密。丁典是个硬汉子,凌退思越是逼他,他越是不说。凌退思每个月对他动一次刑,他始终不理不睬。他曾对患难兄弟狄云说:
凌退思枉自文武双全,实在是个大大的蠢材。他若叫女儿向我索取,我焉有相拒之理?她甚至不用明说,只须暗示一下,或是表示了这么一点点意思,我立刻就给了她。她拿去给她父亲也好,施舍给街边的乞丐也好,或是撕烂来玩也好,烧着瞧也好,我都眉头也不皱一下。虽然这是武林中的奇书至宝,可是与霜华相比,在我心中,这奇书至宝也不过是粪土而已。
但是凌退思不愿意女儿嫁给丁典这样的草莽布衣,痛恨他辱没了门楣,便逼着凌霜华以亡母之灵起誓,永不再见丁典,否则便要丁典的性命。为了保护情郎的性命,凌霜华只好发了毒誓,但她每天在窗台上摆一盆鲜花,来安慰丁典的苦楚。后来,凌退思又把凌霜华另许他人,凌霜华坚决抗争,在自己美丽的脸庞上,又横又竖地划了十七八刀,她美丽的眼睛,美丽的鼻子,美丽的嘴巴都歪歪扭扭,变得像恶魔一样。丁典武功一流,牢房根本禁锢不了他,他要带凌霜华走,又感激又怜惜地对她说:
容貌及的上心吗?你为我而毁容,在我心中,你比从前更加美上十倍百倍。
凌霜华哭道:爹爹要我起誓,倘若再见你,我妈妈在阴世天天受恶鬼欺侮,我不能害我死了的妈妈,只盼咱俩死后能够葬在一起。
就这样,为了能每天看到她窗台上的鲜花,丁典甘愿待在牢中。有人行刺凌退思,他反而出手相救,因为他不愿凌霜华一个人孤苦伶仃,在这世上再也没有依靠。
丁典表面上是个粗糙的武夫,实际上却是个思想境界和内涵都非常非常高深的人。正如他的名字,目不识丁,三坟五典。狄云不相信爱情了,丁典告诉他:
兄弟,你为女子所负,以至对天下女子都不相信。
他自己相信爱情,最看重的就是爱情。他相信世上有真爱,可是他的真爱是多么凄苦。纵有一身武功又有何用?最后他为真爱付出了生命。凌退思发现丁典越狱,怕他跟自己算账,又恨女儿失去了利用价值,便把凌霜华活活钉在棺材中,在棺木上涂了金波旬花的汁液,诱使丁典前来。金波旬花在梵语中即恶魔之花,汁液剧毒无比。丁典扶棺痛哭,毒入肌骨,无力回天。而凌霜华在被闷死之前,拼尽全力用指甲在棺材盖上刻下:
丁郎丁郎,来生来世,再为夫妻。
凌霜华就是凌霜花,也就是“宁可枝头抱香死,何曾吹落北风中”的菊花。书中说她人淡如菊,这不仅是指她的容貌她的气质,更是指她的品格。她以自己的品格铸就了一个爱情神话,成就了一个凄艳动人的爱情传奇。凌霜华,是全书中最令人神往的女子。
最新评论
易筋神功
太垃圾了吧。龙象般诺功呢?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呢?
作者似乎还忽略了一点。书中有说,修炼八荒六合/长春功需要深厚内力为基础。而逍遥派其他的深厚内力的武功恐怕就是北冥神功了。所以童姥至少是5岁入门,学习北冥神功,6岁已有大成便开始学习炼八荒六合/长春功。 另外,书中说逍遥子是70余年功力。取70-79之间,计算中间值75年功力,按书中所述93岁时传功给虚竹,所以无崖子入门是18岁,童姥那时已经21岁,所以童姥比无崖子多修行了16年左右。 关于七宝指环在无崖子那边。合理的估计是因为童姥对爱人不便出手所致。96岁依然痴情,可见一斑。
我觉得独孤九剑是杨过创立的,但是谦虚, 所以雕刻在墙上 用独孤求败的名字, 如果叫杨过九剑太自大了, 剑是属于独孤求败的,剑法是鵰兄教的,而且杨过谦虚
我来支持一下。
现在的金庸茶馆还有活动吗?
其实不止,金庸写神雕,金轮法王的龙象功是很厉害的武功,之后梁书冰河洗剑录的大BOSS宝象法师就会龙象功,结果被金世遗秒了,然后宝象在连城诀里就成了丑角淫僧
写得真好,堪称杨过和金庸的知己。